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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6-9 14:39:51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宁师范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生源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按生源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调档办法和比例:实行平行志愿、顺序志愿模式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实行单志愿模式的批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按生源省(区、市)投档规则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20%以内。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一、按投档基准分(考生总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二、投档基准分相同时,按照生源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投档排序位次从高位到低位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三、投档基准分相同时,生源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无同分投档排序或未明确同分投档排序规则,按以下规则确定排序位次,从高位到低位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择优录取。

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四、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与港澳台合作办学)(专业代码:080701H)只录取填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使用省级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执行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综合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择优录取。

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依次按高考总分文化分(含政策性加分)、艺术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高考总分文化分(含政策性加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专业满分)×50%。

第十五条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使用省级体育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我校执行生源省(区、市)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依次按高考总分文化分(含政策性加分)、体育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高考总分文化分(含政策性加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专业满分)×30%。

第十六条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规则

一、体育单招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录取。

(二)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或小项)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三)依据上线考生填报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四)不同项目(或小项)不同性别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1.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举重、游泳、空手道、射击项目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田径项目分田赛项目、径赛项目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足球项目(十一人制)分男女分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排球项目分男女分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计划调整及录取

1.计划调整原则

(1)优先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录取第二志愿考生时,若有招生项目计划未完成,优先按以下规则进行计划调整,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足球项目(十一人制),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仅限守门员有剩余计划时调入非守门员。

排球项目,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仅限自由人有剩余计划时调入非自由人。

田径项目(田赛项目、径赛项目),摔跤(自由式摔跤、古典式摔跤)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

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举重、游泳、空手道、射击项目在不同性别间调整。

(2)按照计划调整规则“(1)优先在本项目内进行调整。”录取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学校重点发展的篮球、足球(十一人制)、田径、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六个项目倾斜调整,不分男女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具体调整原则如下:以单个计划数的形式,按照顺序依次调入篮球、足球(十一人制)、田径、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无生源的项目轮空,直至调完未完成的计划为止。

(3)计划调整录取原则。通过计划调整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其综合分不得低于该项目(或小项)第一志愿录取考生的最低录取综合分[该项目(或小项)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已被我校全部录取的情况除外]。

(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二、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录取原则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和我校选拔要求,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保送运动员名单。经省级体育局、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审核、公示、批准后,我校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七条 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录取规则

按招生当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的招生录取规定要求执行。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毕业生入职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培养协议。

第十八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录取指导意见和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按照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武鸣校区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直升我校本科专业

第十九条  考生专业志愿录取优先顺序、办法

优先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全部有专业志愿考生分档录取完毕后,再将所有未录取且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排序,调剂到考生填报的专业组招生计划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和依据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生源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信息和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为依据,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有关规定。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地理科学。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运动训练。

(三)艺术类相关专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 172~185 厘米,女生身高 162~175 厘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身体裸露部位(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膝盖上10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以及面部、颈部、手部等)无明显疤痕,肤色好,无纹身,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行走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4.7及以上(E字视力表)或者0.5 及以上(C字表),无色弱、色盲、斜视等,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

2.报考音乐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2厘米及以上。

3.报考舞蹈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4.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非外语类专业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以《大学英语》为主,学校根据师资条件开设少量《大学日语》课程供选择,高考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