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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0:19:1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三亚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有关省(市、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 考生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所招专业入学后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四条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照“志愿顺序,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基本原则: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按所在省份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者,根据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政策加分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可登录所在省(市、区)考试院(局)官网查询。经正式录取的考生,概不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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