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成都锦城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成都锦城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调档比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者,我校原则上不退档。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专业级差,优先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成绩(位次)从高到低录取。当成绩相同时,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时同分排序规则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确实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它没有录取满额的专业。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除外)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合格线,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合格线。
按照我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时排序规则录取。
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本科批次招生,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合格线,同时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批次合格线。
四川省考生依据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
第二十一条 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我校专业均不限制高考外语语种,但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小语种专业除外),请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转专业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科学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五学期,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均可按我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专科非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第二学期至第三学期,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内均可按我校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施行新高考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根据学生意愿以及转出、转入专业的要求申请转专业。
第二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艺术类专业与体育类专业不得跨类别申请转专业;艺体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高考时专业考试类别不一致的其它艺体类专业。
第二十五条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的考生入校后不能转入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