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南交通大学希望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严格遵循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部门公布的权威信息,对于预留计划的使用,依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且任何使用情况都需得到省级招考部门的正式核准。
第十二条 关于调档比例的规定:在顺序志愿批次中,不得超过120%;在平行志愿批次中,不得超过105%。确保所有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均能顺利被录取。
第十三条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制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肯定,并明确指出加分后应纳入投档成绩计算,专业录取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统一分配。
第十四条 报考学生必须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入学后将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者,将依规取消其入学资格。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
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第二节 专业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严格依据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针,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六条 在实施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进行专业分配。在专业志愿及投档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文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文化成绩仍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若考生接受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退档流程。
第十八条 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未能满足招生计划,将按照规定程序,审慎考虑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 本校英语专业特面向英语语种考生招生,其余专业虽不以英语为必修课,但公共外语教学语言统一为英语。故非英语语种考生在报考时,请慎重考虑。
第二十条 对往届生、应届生以及男女比例不设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