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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5:22:5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绵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绵阳城市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录取相关原则从其规定。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当地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收后续志愿。

3.招生专业及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同时,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为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解决各省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4.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分配,不设分数级差。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学生专业志愿意向进行调整,调剂到其它缺额专业并择优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艺术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6.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7.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8.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9.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基于此,在同等条件下录取时优先考虑英语语种的考生。

10.考生填报志愿后,是否具有投档资格,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考主管部门实施规定为准,我校所述各专业录取原则仅针对进档考生。

1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入学后,经学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艺术设计学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