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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23 14:39: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毕节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贵州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委员会和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降分政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九条 考生的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省级招生文件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患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

(1)患有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患有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4)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5)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①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②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③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部分专业要求分别满足以下身体条件:

(1)学前教育要求无口吃,无步态异常、无面部疤痕、无传染性疾病。

(2)护理专业建议女生身高不低于1.55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5米,要求无严重精神病、无口吃、无色盲、无听力障碍。

(3)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因企业相关要求,工作环境艰苦,女生慎重报考。

(4)旅游管理专业要求无口吃、无肢体残疾、无先天性心脏疾病、无重症癫痫、无严重精神病。

(5)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建议身高不低于1.5米,要求无肢体残疾、无先天性心脏疾病、无重症癫痫、无严重精神病、无色盲、无嗅觉味觉障碍。

第十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专业(类)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考生的选考科目应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我校专业选考要求相符合,专业安排按照投档专业,结合招生计划及专业招生条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符合招生条件的作退档处理。

按照院校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高考文化成绩、专业术科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录取高考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不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我校报考语种不限,学生入校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二条 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由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招生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入学,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