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7:06:4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1.遵照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文化考试的成绩,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填报志愿,实行按志愿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录取时,愿服从专业调计者,则根据考生成绩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计,作退档处理。

2.投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内。

3.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材生产与加工及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受限制)。

4.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省招省考试院有关照顾政策管理办法执行。

5.特殊专业录取: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高男性≥1.66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体重在标准体重±20%的范围内[标准体重kg=(身高cm-100)×0.9];身体无残疾。

6.报考语种:英语

7.录取过程接受社会或有关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贵州招生考试院网站或者我校网站查询。

8.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