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安大学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长安大学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进行阅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定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高考投档成绩。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投档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投档成绩结合体检结论等情况调剂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提供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省份,在专业调剂录取中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第十七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我校只录取选考科目与专业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
第十八条 我校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具体如下: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有关疾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执行。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地质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学、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交通运输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统计学、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第二十条 学校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港澳台侨等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单独发布招生简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不再组织专业考试,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专业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学校直接按照高考成绩择优录取。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成绩录取,同分时依次按照体育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执行,学校对口试不另作要求。
第二十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工科试验班、国际工程班专业和艺术类、少数民族预科班,其招生专业本科教学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