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医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医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加分)接收档案。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各省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一条 学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按分数由高到低、不设专业级差进行排序,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要求。
第十三条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原则是:各生源省各专业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将按分数由高到低调剂至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四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按分数由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五条 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满足学校选考科目要求。录取原则是:各专业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信息进行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学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网站或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七条 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建议非英语考生慎重报考。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得报考。
第十八条 国家免费医学定向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同时,与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培养协议由学校在本批次录取结束后邮寄给考生;就业协议由定向地的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供。规定时间内未签署协议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招收的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ICC国际创意学院”国际创意课程项目护理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仅录取有志愿考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