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安美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西安美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西安美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受陕西省招考部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不限男女生比例,区分专业安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录取批次录取,无预留计划。最终录取批次、招生计划、投档规则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各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学校按以下原则录取:
1.校考类专业
中国画、绘画(油画、版画、水彩、综绘)、雕塑,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合格,按照专业课校考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素描、色彩、速写单科成绩;仍相同的,比较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相对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保留3位小数);高考文化相对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上三个科目按满分150分计算,满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计划额满为止。按照“校考总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生专业课校考总成绩,结合缺额专业正式投档录取情况,由学校从高到低依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按上述原则录取后,校考专业录取名额未满的情况下,启动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校考类专业破格录取办法:校考总成绩排名位于校考合格生源的前10%(小数向下取整)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85%(小数向上取整)的考生,可按上述校考类专业录取原则依次破格录取。破格录取名单在报名系统面向校考合格考生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实名提出,经查实有弄虚作假或作弊等行为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不再递补录取。
2.省级统考类专业
文物保护与修复(油画修复)、工艺美术、实验艺术、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美术教育、书法学、音乐学(艺术美育)、表演,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投档成绩计算办法、投档录取规则等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结合缺额专业正式投档录取情况,由学校从高到低依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省统考科类及子科类对应要求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
3.理论类专业
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艺术设计学、美术学,编制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无艺术类省级统考要求,报考考生须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相应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结合缺额专业正式投档录取情况,由学校从高到低依次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分排序规则排序。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专业要求详见《西安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
5.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校考专业不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我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中,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加分项目和分值。
6.外语语种不限。我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在校考类专业高考录取结束后,我校对绘画专业(油画、版画、水彩、综绘)拟录取考生进行专业方向分流。绘画专业拟录取考生在我校专业方向分流系统内填写绘画专业具体方向志愿,采取“校考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绘画专业方向分流。具体时间和方式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公告。
第十三条 特殊教育招生、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等其他本科类型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详见各类型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