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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6:31:2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 院校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各省(区、市)的规定执行。院校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则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分数排序。

第十条 确定录取专业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考生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调剂考生分数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录取实行网上远程录取的方法,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志愿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四条 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照顾条件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语种不限制,但进校后只办英语教学。

第十六条 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不再进行任何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