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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9:00:29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兰州工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兰州工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即高考实考分+各类政策加分),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分数和专业志愿均同等条件下,理工类依次考虑数学、理综、语文成绩;文史类依次考虑语文、文综、数学成绩。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情况,在缺额专业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只录取美术类考生,承认招生省份美术类统考成绩。使用省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十三条 中职生(三校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考虑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

第十四条 按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委员会实行属地化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 兰州工业学院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学校面向甘肃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新疆招收内地高中班,具体政策按照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