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兰州工业学院

2025兰州工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16 10:25:4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兰州工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兰州工业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

第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档、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的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美术类统考本科控制分数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照生源省份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含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确定录取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且生源省份无明确同分排位规则,则按考生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