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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兰州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更新:2025-5-16 10:40:3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兰州工商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兰州工商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综合分析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具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普通本科招生来源计划为准。

第十条  学校招工作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十二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对于考生投档成绩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的,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成绩之和、数学及外语单科成绩排序;提供同分排位的省份则执行同分排位。

第十四条  学校非外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小语种考生请谨慎报考。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和应往届限制。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并按照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次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遵循以上规则录取时,仍有成绩相同者,则综合衡量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及时做好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他遗留问题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通过网络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九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兰州工商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