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甘肃警察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甘肃警察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三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甘肃省高考报名条件和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第十四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甘肃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五条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或未参加者,不予投档。
第十六条 政治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以及考生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有关情况进行考察。
第十七条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评测。
第十八条 体检主要对考生的体格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体能测评主要对考生的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
第二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一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标准和相关要求依照公安部、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公安厅后续发布的有关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考其他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三)身体健康,符合相关要求。
第二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六)以升学为目的,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七)已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第二十四条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五条 报考其他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文身、无传染病、无色盲、无色弱和斜视及各种残疾。
第二十六条 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3年9月1日后出生),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七条 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对照招生专业身体条件进行自测,学院录取时按照上述标准及条件对照考生高考体检表进行录取,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体检复查,对不合格或不适宜在所录专业学习的,进行专业调整或予以退学。
招生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安专业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详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安排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第三十条 报考我院其他专业的甘肃生源考生,依照我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按时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其他省区考生根据本省区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具体志愿填报批次及时间详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有关通知要求。
第三十一条 报考公安专业的考生,在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基础上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录取。
第三十二条 我院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通知书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被我院公安专业录取的考生,将在甘肃省公安厅、甘肃警察学院指定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