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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9:01:0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武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武威职业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汇总公布的年度专业设置备案和审批结果,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和往年计划分配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分数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的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同时又有未录满专业,将调剂到相应未录满专业。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投档成绩相同考生处理办法:投档成绩相同时,有文件规定的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武威职业学院相关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议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分配。

第二十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

1.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

2.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