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3.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考生;在高考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招生专业选考科目不提要求。
4.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5.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投档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计划已满,如服从专业调剂将其在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内随机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满足剩余专业录取条件的做退档处理。
6.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新疆三校生升高职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成绩排序。
7.凡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按照规定执行。
8.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9.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10.单独招生考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考生依据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新生的身体健康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因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建议躯干及肢体残疾的考生慎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