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其他生源省份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报考运动训练、 社会体育、体育教育、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考生,录取时考生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体育术科和文化课最低投档线,按体育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术科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者,若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外语。
第十六条 休闲体育、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在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录取。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录取;2.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没有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3.投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同意调剂的投档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直升专的录取分别按照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直升专招生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 学生在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等方面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学院规定学业标准时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第十九条 优先录取获得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第二十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