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招办的规定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二)1.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进档考生如所报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同意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考生分数依次调剂到其他专业,不同意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2.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理工类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语文、数学、外语;
3.三校生升高职: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三)单独招生(专科):单独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相关规定及《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简章》 相关要求执行。
(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1.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
2.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3.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4.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5.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6.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五)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统一规定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