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主要包含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身体要求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考生总分相同时,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三校生升高职:语文、数学、政治理论。
第十四条 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按分数和空缺专业代码依次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学生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单招、直升专的录取按照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和2025年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条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