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普通高考>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5:21: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与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在政审、体检合格、考分达到各省同批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生省份规定的比例调阅档案。

第十二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先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限制。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