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更新:2024-4-1 11:13:2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202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原则上采用线下复试,如需采用其他方式复试的学院,提前向研究生院说明理由并报备复试方式和方案。原则上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二、复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各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确定复试内容和组织复试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追究制度,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学院要明确本单位对于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

1.复试内容

第一阶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审表》进行考核。

第二阶段: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形式请查看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1)外语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可成立独立面试小组,也可将外语听说测试专家并入综合面试专家组。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测试重在考察考生运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主要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理解和判断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2)专业课测试(复试科目笔试):依据《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进行。

(3)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对于理工类考生主要测试其实验和动手操作技能,对于文管类考生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综合面试: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面试全程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每个考生总计面试时长一般为30分钟左右,具体时间可由面试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

2.计分办法及具体要求

(1)复试成绩总分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5分、专业课测试7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共计100分。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总分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50分。

(2)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管理联考考生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专业课测试范围依据《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进行。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加试科目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均应参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专业所在学院确定。

三、体检

学校不组织在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进行,学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在拟录取后需提供一份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常规体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接收拟录取5天内)交至所在学院。体检结论由校医院确定,体检异议由校医院负责解释。体检不合格者,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4.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在复试的同时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结合考生现实表现材料,做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存在疑议的,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作进一步考核。

6.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