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新疆师范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英语、翻译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学校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外语语种,但学校在本科公共外语教学中仅开设大学英语、大学日语和大学俄语课程。
(三)特殊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1.填报我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相应艺术类专业或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还应按规定参加统考并合格。
2.艺术类专业(包括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录取规则:文理兼招,专业志愿优先。对高考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加分)的进档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专业计算公式为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报名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考试条件并取得艺术类考生报名资格并需参加所在省份舞蹈类省级统考。
(2)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体匀称;单眼裸眼视力E字表4.0及以上,且矫正视力E字表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及斜视。
(3)建议五官端正,肤色好;眼球大小适中、对称,目光有神;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听力正常;面部表情自然,有亲和力;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色素沉着等;非裸露部位不得有大面积疤痕及色素沉着;无明显“X”“O”形腿;无纹身;能够下蹲,步态自如,动作协调;善于表达,有朝气;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有合作精神。
(4)因就业岗位特殊性,建议无精神病史和各类慢性疾病;肝、肾功能正常;无严重心理问题。
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如最终录取排序分数(艺术类/体育类投档成绩)相同,排序规则为: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排序在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