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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8 8:58:1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新疆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

报考设计学类专业考生的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填报我校。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或联考)成绩相加作为总成绩排序,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

报考设计学类专业的考生志愿级差等效成绩相同时,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明确规定艺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按照相应规定进行招生录取;生源所在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艺术类招生考试成绩排序规则的,我校将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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