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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2-6-20 14:29:4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西安交通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一、环境设计专业录取规则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成绩满足上述第一条“报名条件”和第五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5/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0.5/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3.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二、法学专业录取规则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标准、成绩满足上述第一条“报名条件”和第四条“成绩要求”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规则择优录取;

2.在我校所属批次实行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成绩*0.5/高考满分+专业课成绩*0.5/专业课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裸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队录取;

3.计划批次设置及录取是否文理分科,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4.在实施过程中,如果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各省(市)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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