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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32:1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武汉纺织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不分科类或选考科目同时排队(各省(市、区)招办有明确要求的除外),艺术类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一)美术与设计学类(含动画)专业:学校认可各省(市、区)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市、区)统一规定折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折算标准,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以专业成绩排名。(二)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最低身高要求:男生1.86米,女生1.70米。学校认可各省(市、区)服装表演专业统(联)考成绩,按各省投档规则录取。若各省没有相应投档规则,我校按专业成绩(专业成绩为统(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等,则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有关专业英语单科合格线为: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60分;会计学(ACCA):110分;金融学(CFA):110分。以上专业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者视为此类专业间也服从调剂。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方合作高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外方合作高校为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服装与服饰设计外方合作高校为日本文化学园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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