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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7:20:0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湖北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湖北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规则,按照生源省份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我校录取规则为: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大类以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40%与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乘以2。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同分时,专业统考成绩高者优先。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时,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高者优先。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认同各生源省份该专业所对应的统考(联考)科目的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在满足该专业身体等要求的条件下择优录取。未明确投档规则的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文化成绩的70%与专业成绩的30%之和;其身体条件要求为:男性身高不低于17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2cm,单眼裸眼或矫正视力不低于0.5,无色盲、色弱,无“X”、“O”形腿,无纹身、狐臭,五官端正、身材匀称。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同考生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方式,按照生源省份体育类投档规则以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未作出明确规定的,对进档考生,录取规则为: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按综合成绩统一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高考文化成绩(含优录加分)的50%与专业成绩的75%之和,若同分时,则以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