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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6:28:2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大连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大连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说明

1.艺术类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1)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加上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艺术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高考加分)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高者)。

3.对于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录取时按照各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4.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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