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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福建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14 9:39:5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福建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福建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日语专业安排日语语种课堂教学,其余专业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三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同时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不予录取:

(一)没有提供体检信息的考生及高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二)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根据录取有关要求进行复查(含身体健康状况复检)。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第五条 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认定的有关加分政策,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第六条 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执行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综合分折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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