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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9 17:37:2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岭南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含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法类、体育类)分别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专业录取原则分别如下:

体育类及艺术类专业(含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录取,在高考文化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1)广东省内的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2)广东省外的根据各省投档规则出档后,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综合分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750/生源省术科统考满分)×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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