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州体育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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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类(分为历史类、物理类)和艺体类(分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舞蹈类、书法类、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照艺体类录取规则录取。
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的同分点处理办法:按该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艺体类录取规则
1.体育类专业
广东省内考生,先录取体育教育专业,首先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30%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为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如果文化成绩相同,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其次按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放计划数70%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为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如果体育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如果第一专业志愿为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全部录取完且未完成该专业的招生计划,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在院校专业组内,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填报了体育教育专业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体育教育专业招生计划。
广东省内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完后,体育类其他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在院校专业组内,先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按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投档分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文化、体育成绩再相同,按考生高考成绩排位由高位到低位依次录取。
广东省外考生,按各省投档原则出档后,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在院校专业组内,先按照考生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依次按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录取。
2.艺术类统考专业
舞蹈学、舞蹈表演、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专业按各省投档原则出档后,按照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考生总分排序规则为:按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据高考文化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高考文化总分仍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语文或数学(最高分)、外语、术科统考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限国际标准舞舞种考生报考,舞蹈表演(流行舞)限流行舞舞种考生报考,舞蹈学(中国舞)限中国舞舞种考生报考,不符合舞种要求的可退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