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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5 15:27:24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内蒙古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内蒙古民族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其他艺术类、编导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于进档考生,按排序成绩录取:

(1)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的排序成绩为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含加分)×60%+专业考试成绩×40%。

(2) 音乐表演专业的排序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排序成绩为文化课总分(含加分)。

2.舞蹈学专业承认并使用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学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按排序成绩录取,排序成绩为专业考试成绩。

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照《内蒙古民族大学2023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招生考试方案》内容执行。

平行分录取原则

对于已投档考生,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其次对文科或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下同)、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理科或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艺术类考生,依次按专业课成绩(统考成绩,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为校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文化课总分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以专业成绩排序投档的体育类考生,依次按文化课总分、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总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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