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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6:34:4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沈阳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沈阳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说明

1.院校志愿及录取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学校2023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校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组织的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要求考生艺术类专业相应科目统考成绩合格,艺术类文化课达到录取控制线以上,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投档条件。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执行各省有关文件规定,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美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2+专业课成绩)投档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志愿优先,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招生提示

在辽宁省招生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摄影、艺术与科技、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流行舞蹈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在普通类专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执行招生省份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与科技专业执行各省相关文件,考生需通过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按照音乐教育:美声钢琴、民声钢琴、流行(其他器乐),声乐演唱:流行、美声、民声方向招生。

流行舞蹈专业执行各省相关文件,考生需通过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按照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芭蕾舞、国标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间舞方向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