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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4 17:00:00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艺术类:辽宁省艺术类专科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其他省份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学校已明确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学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艺术类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辽宁省:

音乐教育(师范类)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加分)/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100×40%。(如考生取得音乐学专业多个加试成绩,符合专业专门化要求的则按考生加试中最高成绩计算综合分)。

美术教育(师范类)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加分)/2+专业课成绩。

其他省份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综合分相同按专业课成绩录取。如再相同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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