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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6 16:06: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大连东软信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动画、视觉传达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对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仅招收艺术文史类考生;对实行“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对实行“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无文理分科要求。

A.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

B.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校在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综合分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专业课成绩(省统考)

C.我校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自2024年起,辽宁省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作相应调整。我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将按辽宁省公布相关文件执行。

4.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规定。

5.对进档考生,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要求,依次参考相应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件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未明确要求参考的科目顺序,我校普通类及艺术类各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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