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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文华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6 11:30:2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文华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文华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学校在全国不组织专业科目校考,承认各省联(统)考成绩,省联(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若文化分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资格线即可报考我校。在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以下规则录取:

对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提供同分排序原则,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对没有规定投档成绩的省份,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①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 60%之和

②  舞蹈类专业: 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于首选历史(文科)和首选物理(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分别排序录取;否则,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不限语种。其他专业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学生进校后以英语或日语作为第一外语组织教学。

第十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疾病者可不予录取的专业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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