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且对应届生和往届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 英语相关专业(英语、商务英语)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学生入校后以英语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我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录取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政策。对于按照国家政策及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我校认可其加分。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音乐学、音乐教育、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收,各艺术类专业的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考生所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为主。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使用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证)。
2.进档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按(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计算。若综合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