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晋中理工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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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使用省级统考科类舞蹈类,省级统考子科类舞蹈类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2.音乐教育专业(艺术类)录取办法:使用省级统考科类音乐类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其中省统考子科类选择声乐为主项的考生,副项可选择任意器乐;省统考子科类选择器乐为主项的考生,我校招收钢琴、二胡、古筝、琵琶、打击乐考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总成绩进行排序,排序规则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艺术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x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x2.5)x50%(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