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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22 11:44:0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艺术类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艺术类专业成绩认可各省组织的艺术统考成绩。考生须身体条件符合专业报考要求,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各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院执行各省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则,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未设定投档成绩计算方法的省份,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同分处理办法: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高低排名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高低排名录取;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参照普通文理科考生录取时的单科顺序排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