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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6 10:31:53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京工业大学浦江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1:1的比例调档。

第三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依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分。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

第五条 进档考生以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依照志愿录取。按“专业(类)”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实际投档到各专业(类)考生予以录取。按“院校”或者“院校专业组”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考生专业调剂范围仅限进档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内,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

1.艺术类专业考生进档后,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

江苏省艺术类考生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

山东艺术类,浙江艺术类考生根据投档专业录取。

2.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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