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生必备网!
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南京传媒学院

2025南京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6 11:23:02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南京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南京传媒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第十条 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成绩提档。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数,结合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调剂录取安排在最后处理,即优先安排可以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体育艺术类批次录取原则

第一款 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录取批次,投档成绩构成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

河南省、云南省艺术类相关类别统考录取批次,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投档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第二款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中,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对于投档成绩同分的考生,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录取时按照相应规则执行;如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录取批次投档时没有明确同分比较规则的,则依次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

第三款 若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