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红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红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认可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认可招生省份该专业(或专业类)统(联)考专业成绩。
第三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1.音乐学与舞蹈学专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70%+专业成绩/300*750*30%
2.舞蹈表演专业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300*750*50%
3.绘画和工艺美术专业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成绩双上线,按文化总成绩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
考生综合排序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若与生源地唯一录取规则冲突,则执行生源地录取规则。
第四条 学校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