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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6-7 17:15:3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玉溪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体检要求按生源省份统考或校级联考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录取方式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

艺术类专业考生,按照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合格。学校认可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办法为:

1.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含照顾分)÷文化满分×50 +专业成绩÷专业满分×50。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云南省考生,学校认可本校与云南师范大学、滇西应用技术大学联合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校际联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山东省考生,学校认可山东省航空服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专业成绩和体检结果。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专业排序成绩相同时的比较原则

(1)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办理。

(2)按照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办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施“设计学类”大类培养。录取到“设计学类”的学生,入校后进行一年大类培养。大类培养阶段结束后按照学校规定在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范围内进行专业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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