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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楚雄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20 9:50:08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楚雄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楚雄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考生投档:按各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的录取规则

1.艺术、体育类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区、市)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其中,文化总成绩=文化总分(同第十九条说明)+照顾分,艺术专业总成绩指的是艺术所有专业考试科目的卷面成绩总和,体育专业总成绩指的是体育测试成绩。

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云南省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总成绩×50%+专业总成绩×(750÷300)×50%”方式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考生在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在其余省(区、市)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双上线,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进档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和各单科成绩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3.“美术学类(不含书法学专业)”“设计学类”专业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双上线,按“文化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考生在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4.“书法学”专业在云南省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双上线,按照“文化总成绩×50%+专业总成绩×(750÷300)×50%”方式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考生在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书法学”专业在其余省(区、市)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双上线,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进档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和各单科成绩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5.“体育学类”专业在云南省按田径和非田径(包含体操、游泳、篮球、排球、足球、武术六个专项)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双上线,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录取过程中若某个类别满足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要求的报考生源不足,则该类别缺额计划用于录取报考其他类别且专业总成绩较高考生。考生在排序中出现计算结果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排序(优先录取照顾加分分值较低考生);如果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体育学类”专业在其余省(区、市)实行文化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双上线,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若进档考生专业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和各单科成绩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部分按其默认投档规则投档的省(区、市),录取时则按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部分按综合成绩投档的省(区、市),录取时按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相同,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均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总成绩、文化总成绩和各单科成绩都相同,按同分数考生处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由学校和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