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滇西科技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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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避开受限专业和学科,以免录取时因不符合要求被调录或退档。
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须符合专业基本身体条件要求: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和胎记、全身无纹身;女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7,男生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不低于E字表4.9,无斜视、无色弱、无色盲。不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请勿报考。因部分航空公司乘务员的入职年龄控制在24岁(以出生年1月1日起算),毕业当年年龄达到或者超过24岁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一顺序录取到符合条件的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剂到投档专业组内其他符合条件且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以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成绩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从高到低排序。如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相同,则按照顾加分分值从低到高排序。如照顾加分分值相同,则按语文、数学、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总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依次、逐项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云南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区、市)相关要求执行。
云南省内各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折算如下:
1.音乐学专业、美术学专业、新媒体艺术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2.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