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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5 14:35:45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郑州经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郑州经贸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的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所划定的艺术类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三条 各项条件符合录取要求的艺术类考生,根据我校艺术类各专业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一)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1.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二)我校艺术类专科各专业录取规则为: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

凡考生所在省对投档规则,以及录取办法有明确规定的,按所在省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