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院校库>录取规则>艺术专业>商丘学院

商丘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3-5-16 17:03:16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纠错

商丘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商丘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在河南省只招收声乐方向和器乐:钢琴、古筝方向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南省只招收声乐方向考生;在河南省以外的生源省份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只招收声乐方向考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规定。

标签:商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