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城市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投档时,其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相应层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投档方式等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为:对进档考生按生源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非以综合分投档的,按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x30%+专业成绩x70%)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三条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不接受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