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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更新:2025-5-14 11:45:57    发布:大学生必备网

2025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湖南科技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要求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厅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负责高校招生录取行政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统筹,招办执行、纪委监督”录取体制。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顺序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二十三条 学校承认各省(市、区)按政策给予考生享受的加分,承认并录取按政策允许降分投档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考生分科类按投档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当考生的专业志愿(院校专业组内的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时,则进入调剂程序,调剂操作仅限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在进行专业调剂时,优先考虑与考生原填报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同时也会考虑考生优势科目与相近学科,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有权作出退档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规则录取。湖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含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最终结果保留1位小数。

其他省份,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摄影等五个专业,按专业成绩加文化成绩的综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舞蹈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专业统考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3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70%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市、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录取。如生源省份无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同时报考美术类五个专业的录取规则遵循第二十五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