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5陇东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对计划进行调整。
第二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如有《指导意见》第一、第二条所列身体情况者,今年招生的相关专业将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历史类/物理类)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美术学使用各省美术统考成绩;音乐学专业使用各省音乐类(音乐教育)专业统考成绩;体育教育专业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省份/批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录取,录满为止。
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艺术体育类省份/批次,艺术体育类各专业将在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体育类本科批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满为止。
第四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时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第五条 我校招生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日语、俄语。
第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加分成绩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配。
第七条 招生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公布,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我校招生网查询。